反证法中“矛盾导出”的几种类型总结

说来汗颜!作为数学专业的学生,要不是做题我还发现不了,我连反证法的一些基本概念都不清楚(也可能是忘了)。总之,就是离谱,花了一些时间,终于把知识找了回来,也copy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知识点——反证法中“矛盾导出”的几种类型

总结

反证法是一种由假推真的证明方法,其实质是运用“正难则反、以退为进”的策略,从否定结论入手,先作出与求证结论相反的假设,然后经过一系列严谨、合乎逻辑的推理论证,导出矛盾结论,最后由矛盾断定假设不成立,肯定原结论成立.在用反证法推出矛盾的推导过程中,导出的矛盾有如下几种类型:与已知条件矛盾;与已知的公理、定义、定理、公式矛盾;与假设矛盾;自相矛盾.

类型一:导出与公式定理的矛盾

与公式定理矛盾即在运用反证法求证数学问题时,经过一番逻辑推理后,所推导出的
结论与已知的数学性质、公式、定理、法则等相矛盾,从而得出假设错误,原结论正确.

类型二:导出与已知条件的矛盾

与已知条件矛盾即在运用反证法求证数学问题时,所推导出的结论与题设已知条件相矛盾,进而断定假设不真,原求证结论成立.

类型三:导出与自身假设的矛盾

与自身假设矛盾即在运用反证法时,经过逻辑推理后,所推导出的结论与假设相互矛盾,由此否定假设,肯定原结论成立,

类型四:导出两个结论自相矛盾

两个结论自相矛盾即在运用反证法证明时,经过一系列严密的逻辑推理后,所推导出的两个结论自相矛盾,从而有效证明原命题的正确性.

一道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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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明显,这是类型四的矛盾!